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(2026年第41号)
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(2026年第41号)

|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| |
| 被处罚单位 | 贵州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勺米乡营脚沟煤矿 |
| 案件名称 | 六盘水水城宝光公司营脚沟煤矿“12·14”运输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,暂停相关责任人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有关资格案 |
| 处罚决定书文号 | 黔(能)煤安立〔2026〕10号 |
| 处罚决定时间 | 2026年3月11日 |
| 处罚结果 | 暂扣贵州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勺米乡营脚沟煤矿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{编号:(黔)MK安许证字〔3512〕} |
| 处罚事由 | 根据《关于六盘水水城宝光公司营脚沟煤矿“12·14”运输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》(矿安黔函〔2026〕27号),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, |
| 处罚依据 | 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四十条 |
| 救济渠道 |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|
| 其他 | |